无锡中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破产企业金融事项办理、企业登记事项办理两个意见
12月6日下午,无锡中院与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破产审判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并会签意见,共同出台破产企业金融事项办理、企业登记事项办理两个意见,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重整、和解成功率,推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提升企业破产清算效果,为无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持赋能。
在现场,无锡中院与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保监分局会签了《关于做好破产企业金融事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无锡中院与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做好破产企业登记事项办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无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靖宇从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走在前列,进一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协调联动机制运行实体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做好破产审判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方面,对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提出要求。
无锡中院金融庭副庭长徐冰介绍,《金融事项办理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破产相关融资业务,为破产财产的拍卖、变卖提供融资支持,对重整、和解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参与企业重整、和解。《企业登记事项办理意见》则在破产企业变更登记、破产清算终结后企业的注销登记制度、创新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
近年来,无锡中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联络各有关部门、单位,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企业接管、财产处置、职工安置、税收申报、金融协调、变更注销、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等问题。推动构建府院联动机制框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分解制定服务破产企业实施细则5件,建立破产处置协调机制联络员制度,并总结如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招募强制清算案件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等特色亮点做法。
2022年,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全市法院审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419件,累计化解不良债务485.28亿元,妥善安置职工3537人,盘活土地及房产284.83万平方米,帮助18家有发展前景的困境企业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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